局属各科(室)、所(队):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房地产领域广告宣传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房地产领域广告宣传信访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城市管理局要求,按照《重庆市荣昌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开展“3+2”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领域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荣信联办发〔2020〕7号)、《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房地产领域广告宣传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房地产领域广告宣传信访突出问题纳入全区“3+2”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房地产领域广告宣传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房地产领域广告宣传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项目违法建设行为和涉绿违法违规广告宣传行为,积极排查、有效化解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因违法违规广告宣传导致的矛盾纠纷,维护房地产领域正常经营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房地产领域广告宣传信访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由区城市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任组长,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任副组长,法制安全督查科负责人、园林绿化科负责人为成员。
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安全督查科,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沟通协调和日常工作联络。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局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下,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协调辖区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
(一)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支队城市违法建筑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广告宣传中涉及的违法建设行为的清理整治工作。支队市容园林绿化执法支队牵头负责辖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广告宣传中违法承诺赠送小区公共绿化归业主所有或者业主专用等违法行为的清理整治工作。
(二)台账管理和信息报送。法制安全督查科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台账管理,每月20日前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负责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将梳理出来的问题台账和主体清单报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处、区市场监管局(见附件1、附件2),负责每季度末的20日前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处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日常信息的报送和与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4月上旬)。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工作机构,组建专班或者组织专门力量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在4月10日前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摸排阶段(2020年4月底前)。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范围,对投诉举报、信访来访(群访集访)、网络舆情等反映的房地产领域广告宣传中存在违法建设行为、违法承诺赠送小区公共绿化归业主所有或者业主专用等违法行为的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一摸排了解信访当事人基本情况、信访主要诉求、信访主要原因以及已经采取过的处理措施,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在此基础上建立台账,4月底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区城市管理局房地产领域广告宣传信访突出问题总台账。
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摸排出的信访问题要集中进行分析研判,明确处置时间、措施、责任人,限时予以解决,处置结果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销号。对摸排出的信访问题涉及多个部门或者有较大影响的,要及时报告区政府并提出处置建议。
(三)集中治理阶段(2020年5月-12月)。
一方面,千方百计消存量。要坚持抓细抓小。把消费者一般投诉或者个别群众信访矛盾纠纷作为专项治理的基础,原则上在7月底前处置完毕,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坚持突破重点难点,把5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信访矛盾纠纷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原则上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牵头化解,搭建处置专班,制定处置计划,进一步明确处置责任、处置措施、处置进度,原则上在10月底前处置完毕;把涉及领域内100人以上或者多次上访集访以及在本地区造成较大影响的信访矛盾纠纷作为专项治理的难点,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予以化解,原则上由局主要负责人牵头,积极协调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原则上在今年年底前处置完毕。
另一方面,多管齐下控增量。要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城市绿化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正常渠道表达正当诉求。
要强化监督检查。在千方百计消存量的同时,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广告宣传的检查,及时查纠苗头性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规范房地产领域经营行为,坚决遏制增量。
要强化事前防范。要经常分析研判专项治理工作态势,及时发现房地产领域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示、警示有关企业并向消费者发出预警。
要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在专项治理中新发生的违法行为,要加快立案调查进度,加大处罚力度,通过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对房地产领域广告宣传及其他违法行为形成震慑。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12月到明年1月底)。在完成年度专项治理任务后,要继续保持机构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在今后两三年内按照专项治理要求持续开展对房地产领域的集中治理,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任务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专项治理作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专班抓落实。研究细化治理方案,定期对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开展专题研究,真正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注重案源发现,强化源头治理。要加强与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城市综合管理“马路办公”“五长制”机制和违法建设执法“四级巡查”机制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投诉举报,多渠道及时发现房地产开发项目广告宣传违法违规线索,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治。
(三)严格依法查处,提高违法成本。要针对查实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违法建设行为,加大依法查处力度,严格依照《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从重从快进行处罚;针对小区损害和占用公共绿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照《城市绿化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及时坚决进行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形成震慑效力。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环境。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城乡规划、城市园林绿化和房地产开发、广告宣传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送法到工地、到楼盘、到小区,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合法合规开发建设、市场营销,引导市民正确辨别违法虚假宣传营销,推动形成合法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开发广告宣传环境。
(五)强化责任担当,做好协调配合。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主动担责履责,严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要加强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推动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有效解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及时报告情况,确保信息互通。要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和指挥调度,严格按进度推进工作,要每月收集汇总牵头治理领域的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工作台账和主体清单,全面动态反映排查化解的具体矛盾、数量等,于每月20日前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汇总专项治理进展情况以及问题、经验等,在季度末的20日前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吕志丹(联系电话:46770180,邮箱:447821686@qq.com)。重大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重要工作动态随时报告区委、区政府。
附件:1. 2020荣昌区广告宣传信访突出问题处置台账
2. 2020荣昌区广告宣传信访突出问题主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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