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荣昌高新区(市级)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重庆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以渝府【2016】36号、渝府【2021】54号文批准设立的市级高新区,面积23.72km2,由板桥、广富、荣隆3个组团组成。现因产业发展需要,拟对重庆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规划修编,主要在板桥、广富新增用地,新增用地面积8.86km2。修编后主导产业不变,板桥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广富重点发展新材料,荣隆重点发展智能装备。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重庆市荣昌区灵方大道19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3-81060817
电子邮箱:94861565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23-67826599
电子邮箱:1520018070@qq.com
单位地址及邮编:渝北区冉家坝扬子江商务中心7楼 401120
四、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重庆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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