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深化安全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的通知
各科室,各相关单位: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落实全市、全区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专项行动部署,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基础,进一步强化高新区工贸企业和在建工地的安全监督管理,促进高新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决定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开展“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
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及我市
66项重点任务、100个操作要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检查整治内容
严格按照荣安办发〔2022〕33号文件要求“核查核改”,
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聚焦前期排查整治情况,完成“三查三治”
主要内容(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
三、任务分工
按照《荣昌高新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
案》《荣昌高新区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方案》,各单位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领导干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及时研
究解决负责领域内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风险,每月至少带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导有关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详见附件2)。
2.规建科:负责落实政府投资类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的主
体责任,做好政府投资类在建项目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负责完善项目“三同时”手续,对达不到安全标准和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的项目,不得开工;负责牵头本项目其他参建方及时整改隐患问题,及时将重大安全施工风险隐患和施工质量问题移交给安全与质量科。
3.促进科:负责落实社会投资类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的行业责任,做好社会投资类在建项目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负责督促项目建设方完善项目“三同时”手续,对达不到安全标准和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的项目,不得开工;负责督促项目参建各方及时整改隐患问题,及时将重大安全施工风险隐患和施工质量问题移交给安全与质量科。
4.经济运行科:负责做好投产工贸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安
全隐患问题的收集和问题的移交,协助安全与质量科开展对投产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负责督促投产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法》、“十五条硬措施”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的宣传。
5.综合科:负责对机关食堂开展燃气安全排查、维保和隐
患整治,督促宏烨公司做好高新区管委会大楼内部水、电、气安全,以及消防安全和车辆交通安全,负责机关常态化保持安全生产方面的标语、海报、专栏或视频的宣传。
6.环保科:负责督促高新区内污水处理厂运维单位对污水
处理厂安全生产的排查和限期整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7.安全与质量科:牵头负责此次“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
治”专项工作,综合协调各责任单位,推进任务有序开展和完成,
统一收集和督促处理其他责任单位反馈的安全生产问题;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检查力度,严格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检查执法,对此次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严格执法。
8.其它科室: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原则,要根据本科室工作实际,落实安全生产职能职责。
9.各项目经理:要认真落实项目经理联系企业制度,负责
投产工贸企业安全隐患问题的收集、移交、反馈;负责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挂牌公示“三个责任人”;要做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补助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宣传。
四、具体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改。在8月中旬前,各工贸企业和在建工地结
合自身实际情况,针对重点风险领域,就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各级负责人履职情况、一线岗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并形成问题隐患清单,落实整治时限、
整改措施,做好整改(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
(二)分类排查。在8月底前,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
识,根据自身任务分工,严格落实责任,根据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进行安排部署,要与当前的经济运行、生态环保、信访稳定等各项稳定大局的工作结合起来,落实“一岗双责”,除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常见性风险隐患以外,要将重、急、难问题,及时移交给安全与质量科进行下一步处置。
(三)集中整治。在10月上旬前,各责任单位要督促风险
隐患责任主体抓好整改落实,相关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报管委会领导研究解决,对整改进度缓慢、不到位或者疏于整改的风险隐患责任主体,要加大执法力度,或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从重从严从快处罚,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顺利推
进并取得实效,成立由管委会主任黄勇任组长,促进中心主任唐昌祥任常务副组长,管委会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百日大整治领导小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与质量科,由安全与质量科科长林娅莉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和任务推进。
(二)强化协调推进。各单位要统筹安排部署,统一协调推
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细化工作措施,对具体任务具体落实,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到安全与质量科(以科室为单位,
按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项目经理划片包企制,将该附件于每月20日18:00前报送至安全与质量科马文戈,邮箱
1242961508@qq.com)。牵头单位要做好调度,做好排查问题和整治情况的统计,做好重点、难点问题的跟踪、反馈、推进、汇报;各责任单位要做好面对紧急状态的措施和准备,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强化整治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
重点企业等开展滚动排查整治,着眼根本性问题、根本性隐患,
采取根本性措施集中整治;对短期不具备条件不能采取根本性措施的,列出整治计划和进度,在党的二十大结束前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切实堵住安全漏洞,可邀请行业专家开展服务,提供智力支持。
(四)强化问责追责。对次轮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期间,落
实主体或监管责任不到位的、执法宽松软的等造成较大影响、情节恶劣的事故提级调查,严肃追责。对责任不落实、执法“宽松软”、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长期悬而不治,涉嫌失职渎职的,移送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