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有关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2.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3.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区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推动全区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
5.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数据中心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对接“数字重庆”云平台。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7.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国际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承办相关活动。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构成。
重庆市荣昌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下设办公室、信息化与数据资源管理科、应用推广与融合发展科3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6名,实有人数6人。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重庆市荣昌区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3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17.47万元,本年预算528.41万元,上年结转18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7.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215.62万元,主要是减少债券项目资金,经费拨款减少2215.6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1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666.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215.6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4.7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250.4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7.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47万元,比2022年减少221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63万元,比2022年增加34.7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调标、新增1名事业人员,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74.84万元,比2022年减少2250.4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债券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荣昌区大数据落实云长制迁云建云、大数据应用管理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大数据技术服务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大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7万元,比2022年减少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2.7万元,比2022年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22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1.09万元(下属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比上年减少2.85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2023年未安排资金进行政府采购。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4.8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波 联系方式:023-61471503
附件:重庆市荣昌区大数据发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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