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应急、安全。会务、党建、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督办督查、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有关培训工作,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相关地方及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新闻宣传和专题性课题研究。开展重大问题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和合同审签,依法处理涉法事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有关领导小组、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综合性材料等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统筹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数字重庆规划和建设。
(二)数据管理科。主要职责是:承担协调全区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承担全区电子政务外网、视联网、电子政务云平台、区块链、物联感知网络等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协调数字重庆云平台建设管理。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负责协调推动全区信息网络行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区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政府数据的统筹管理,负责推进政府数据的采集、存储、登记、共享、开放等工作,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及合法有效利用。探索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协调对接数字重庆云平台。推进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承担推动数据资源登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全区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承担协调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承担统筹数据要素工作。承担统筹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基础制度建设并实施。探索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承担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拟订数据基础设施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工作。
(三)应用发展科。主要职责是:负责推进全区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承担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大数据应用工作。推动全区智能机关建设,推进各级机关办公。服务智能化。负责协调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大数据应用工作。积极参与中新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信息通信领域合作。承担统筹推动全区渝快政、渝快办等数字重庆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职责。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促进大数据商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的建设。推动产业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和商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推动相关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国际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数字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跨部门、跨系统、跨层级综合场景谋划、建设及贯通。负责统筹管理全区数字化应用规划建设。承担协调促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负责推进全区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